报名开始:2021年10月15日
报名截至:2021年10月22日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1“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84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主要负责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服务;承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工作;与国(境)内外大学、研究机构开展交流合作。
请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cdp.edu.cn)官网查看单位详细介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此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1年10月15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可于10月15日-10月22日17:00前将报名表(博士研究生填写附件2、硕士研究生填写附件3)、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至cdtcrsc@126.com,邮件标题请标注“蓉漂人才荟XX专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注意:XX专场是考生选择原件校验的地点,需在邮件标题予以明确。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专场:10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体育馆(9:00-15:30)、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海航紫荆花饭店(东北师范大学店)(9:00-17:00)。
(2)西南大学专场:10月30日,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服务大厅(9:00-15:30)、重庆市北碚区云华路9号重庆寄北精品文化酒店(9:00-17:00)。
(3)同济大学专场: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需现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表一份,需填写双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2022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及学生学籍成绩单各一份,本人签署的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彩色打印)及学生学籍成绩单各一份,无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本人签署的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和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或存档证明。
(4)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等复印件各一份。
(5)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卡(详见附件5)。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要求,我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和现场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原件校验
按照招聘中所涉及到的条件,于10月23日在东北师范大学或海航紫荆花饭店(东北师范大学店)、10月30日在西南大学或重庆寄北精品文化酒店、同济大学或其附近酒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的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1.原件校验通过人员,于原件校验次日在进行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按照岗位需求以无学生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学目标的把握、教学素养及效果、专业知识技能、综合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60%。
3.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院对其进行考察,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我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采取在我单位网站公示的形式,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系应届毕业生,应与我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310319。
七、特别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场报名、原件校验及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学校和酒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官网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1:2021年度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博士研究生)
附件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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