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1月16日
报名截至:2021年1月20日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师范学院2021年1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初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原从事教师职业的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要求
本次招聘名额为47名。详见《绵阳师范学院2021年1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师范学院招聘网站(zp.mnu.cn),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简历)的各项内容,在应聘人员简历的附件信息栏目,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报考信息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若尚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毕业证的,须提交上传学生证扫描件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未注明专业方向的,须提交上传由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扫描件;
(5)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含中文翻译件)扫描件;
(6)报考岗位有本科专业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上传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扫描件;
(7)报考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须提交上传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扫描件;
(8)报考岗位有普通话等级要求的,须提交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于2021年1月18日至1月21日12:00按照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具备参加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即为该岗位当次招聘的有效报考人数,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按规定予以调减。学校于2021年1月21日22:00前在学校官方网站和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和调减岗位。
2.资格复审。拟聘人员综合考核时,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公告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原件(须加盖公章)1份。应届毕业生由报考者就读院校所在研究生院或专业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学习、工作、日常等表现情况;2)有无违纪违规情况;3)有无参加邪教组织情况;4)有无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5)其他思想政治表现情况;6)最终结论性意见。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报考岗位有普通话等级要求的,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面试考核
采取线上视频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考核范围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考核范围包括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职业技能(板书、普通话等)等方面。
(二)面试时间和面试程序
面试时间、线上面试平台及使用方法、面试程序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学校于2021年1月22日12:00前,通过招聘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面试通知书》投递至考生报名邮箱。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线上面试平台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成绩及亮分方式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2.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绵阳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和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五、成绩排名及确定体检人员
(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邮寄至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邮寄要求、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核
学校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报送与报考相关的资格复审材料,对其与报考相关的资格复审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综合考核以及通过资格复审、综合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和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和公示,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通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具体材料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最终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学校通知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的方式报到。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考生最终审核确认未通过和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公示和审核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最终审核确认均未通过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绵阳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Ⅰ类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绵阳师范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招聘日程和程序,如有调整,将提前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予以公告,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6-2579573(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绵阳师范学院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2021年1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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