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2023年校聘思政课专任教师5名和辅导员20名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2023年5月6日
报名截至:2023年5月11日
根据成都大学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共35名。本次招聘进入成都大学的思政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大学官网、成都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详见《成都大学2023年招聘校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应聘人员如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入职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9.曾在成都大学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10.与成都大学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3年5月6日9:00—2023年5月11日17:00。
2.资格初审:2023年5月6日9:00—2023年5月12日17:00。
3.网上缴费:2023年5月6日9:00—2023年5月15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19日。
5.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20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大学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大学2023年招聘校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成都大学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办理入职手续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5月16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大学。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成都大学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高校综合素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文件、时事政治、学校校情、高校职业能力等内容。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3年6月6日前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成都大学官网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成都大学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大学官网、成都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成都大学进行(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成都大学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成都大学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递补时间为原件校验有效时间后的3个工作日内。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大学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大学官网和成都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参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由成都大学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已参加面试且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大学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大学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且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按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成都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
九、聘用及报到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大学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成都大学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间及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由成都大学人事处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向成都大学报到。未经成都大学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的相关问题,可向成都大学人事处咨询,电话:028-84616040;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若发现招聘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向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4616636。
十一、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大学官网、成都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大学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成都大学2023年招聘校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_Sheet1.png
附件:成都大学2023年招聘校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成都大学
2023年4月23日
https://rsc.cdu.edu.cn/info/1033/3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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