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19-12-30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中国民航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国家、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学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军委民航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由毛泽东主席亲自任命方槐将军为校长,周恩来总理亲自选定校址。历经68年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一所民航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
二、招聘方案发布
公开招聘方案在中国民航大学门户网站(www.cauc.edu.cn)“人才招聘”、“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中国民航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教师招聘计划》(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应届硕士条件
1.学历条件: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起始学历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2.年龄条件:27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毕业学校:本科、硕士为高水平大学毕业。
4.专业条件:本科毕业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或现从事专业,与我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近。
5.英语水平
1)一般教师(不含英语、体育、艺术类教师),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50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教师,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英语教师,英语专业八级60分(合格)及以上。
2)雅思(学术类)6.5分及以上、PETS5级55分及以上、托福9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四级、八级60分(合格)及以上,可作为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替代条件。
3)海归人员,如在以英语为主要语言的国家学习或工作两年及以上者,英语水平证书可不做要求。
6.其他: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当年毕业的学生(考虑到海外毕业生学历学位认证等问题,应届海外毕业生指2019年10月1日之后毕业的学生)。
(三)招聘非应届硕士学位英语教师条件
1.学历条件
已取得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不含独立学院)。
2.年龄条件
讲师34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条)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在高水平大学任职的在岗在编英语教师。
(2)本科、硕士毕业于高水平大学,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在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任职的在岗在编英语教师。
4.专业条件
本科毕业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或现从事专业,与我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近。
5.其他要求
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也可)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英语相关的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国家、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时间及相关说明将在中国民航大学首页(www.cauc.edu.cn)“人才招聘”、“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民航大学“人才招聘”专栏发布(因为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审核者恕不另行通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前,需先进行人岗匹配测评和职业行为风险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笔试成绩,仅供参考。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有多个最高分或多个最低分时,只去掉一个最高分或最低分)。面试评委不少于7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政治把关考察
政治把关考察包括政审和政治把关谈话,应聘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把关考察。政审和政治把关谈话未通过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政治把关谈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政审表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八)学校研究决定
体检通过的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九)公示与聘用
校长办公会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由学校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人员需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十)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规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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