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方案
报名开始:2023年2月8日
报名截至:2023年2月12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百年师范教育的传承者,天津基础教育文脉发祥地,天津唯一面向基础教育培养优质师资的师范大学。学校办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精良。人文精神厚重,环境美丽优雅,生态风格独特,入列全国文明校园。学校设有2个学部,20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4041人。校园占地3500亩,含771亩自然湖泊湿地,建筑面积85.08万平方米。
学校高层次人才聚集,师资队伍精良。在校教职工2508人。国家级顶尖人才称号7人,国家特支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级人才56人次;两院外籍院士2名,双聘院士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天津市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等省部级人才126人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攀升。现有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先后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个,市顶尖学科培育建设学科4个,市一流学科7个,市重点学科18个,市特色学科(群)15个,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2个,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 “ESI”排名全球前1%,马克思主义学院入列全国重点马院。“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着力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新文科集群,推动新文科建设,促进社会科学学科再上新水平。学校专业优势突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校现有75个本科专业。其中,26个专业获批“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获批“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国家级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点数量规模以及建设点总规模位列市属高校之首。
学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融入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筹建“京津冀生态文明发展研究院”“戏剧与影视研究院”“京津冀心理健康与社会治理中心”“京津冀国际中文教育交流中心”“京津冀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服务国家文物古籍保护重大需求,建立“古籍保护研究院”;积极服务天津“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49个以智能科技、信创产业为主体企业进驻天津师范大学科技园。学校4个智库入选天津市高校智库,11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
站在历史新起点,学校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推进特色鲜明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1月1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天津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7.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学位授予单位证明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报名时间:2月8日上午9:00至2月12日下午16:00,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左下角的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具体报名工作的通知等内容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考核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相结合的方式。
结构化面试前,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专业技能测试科目、大纲等相关事宜,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考核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考察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实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于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需在公示期后,半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依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师范大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师大政发〔2016〕91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六、其他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或取消,新调整的时间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天津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66266,联系人:徐老师 郭老师
监督电话:022-23766666
天津师范大学
2023年1月19日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计划表_00.png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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