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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1名

报名开始:2023年3月12日

            

报名截至:2023年3月16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城建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在44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构建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经济、城市文化等7大学科群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群,培养了7.8万余名适任敬业的优秀毕业生。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180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拥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有天津市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一流学科2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天津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4个,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3月2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及天津城建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c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计划》(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到截止日之前取得;

8.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请按照以下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

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左下方“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按时在报名网站进行笔试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6: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起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于2023年4月15日公布,报考人员登陆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招聘公示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招聘公示专栏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选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招聘公示专栏和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tcu.edu.cn/)发布。

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招聘公示专栏发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指定的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实岗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实岗考察环节。

①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实岗考察人选。

②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

③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④考察期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一般应在2023年9月底之前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最长延长3个月报到时限外,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天津城建大学网站(http://www.t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因疫情等原因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方案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城建大学网站(http://www.tcu.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马老师张老师022-23085027

举报电话:022-23778079

附件: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计划

天津城建大学

2023年3月2日

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计划_00.png


· 附件【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计划.pdf


https://www.tcu.edu.cn/info/1056/19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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