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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校区)招聘8人公告

报名开始:2021年6月30日

            

报名截至:2021年7月15日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8名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新疆唯一一所轨道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一校两地三区”办学,现有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校区、天津路校区和哈密校区三个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校区位于新市区北京中路233号,天津路校区位于新市区天津北路176号,哈密校区位于哈密市西郊火石泉车站南侧。学校总面积870余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每年完成各类培训鉴定6000人次。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400余人,研究生学历比例为30%,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62%。

学校已建成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铁集团机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国家铁路局全国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考点、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职工培训基地,是新疆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哈密职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自治区第二产业职教园区副理事长单位、新疆物流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新疆地方铁路协会副理事长单位,被誉为中铁乌鲁木齐局的“黄埔军校”。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工作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校区)2021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工作人员8人,其中专技岗5人,管理岗3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已取得毕业证书;具有企业相关工种技能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1年6月30日至7月15日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哈密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即可开始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须下载《报名表》并填写,携带《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以上信息应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15日(不含节假日)

报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石油新城街道火石泉车站旁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校区)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牛刚 沙娜瓦尔

联系电话:0902-6998310,0902-6998309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哈密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址详见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哈密市政府网站。

(三)现场面试和试讲

学院成立招聘组,由招聘组在指定现场面试点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和试讲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匹配度、综合能力、专业特长、仪表言谈等方面。面试和试讲结束后,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和试讲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地点及注意事项。

(四)体检

1.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其在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或相关资格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2.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聘用人员,将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资待遇

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学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1.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等均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2.缴纳五险。

3.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勤管理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02-6998079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免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xjtzy.net)

哈密市政府网站(www.hami.gov.cn)

 

附件: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xlsx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doc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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