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25名(自聘)引进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3年6月2日
为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自聘)25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技师学院创办于1978年6月,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主,同时集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学院位于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中亚北二路262号,拥有校本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筑分院等三个校区,占地630亩,设9个教学管理机构,27个主体专业,有教职工近600人,在校生近万人。学院先后被喀什地区评为“喀什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审认定为“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2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二、引进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省、地级市(地区)级及以上与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的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学历可放宽至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学历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等其他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二)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三)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法律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3年5月20日-30日)
通过喀什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公告。
(二)现场报名(2023年5月20日10:00-6月2日19:00,逾期不予受理)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喀什技师学院(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中亚北二路262号)。报名人员通过《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岗位表》(附件1)查询岗位信息,对照国家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3)选择自身专业、条件符合的岗位,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简历、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技工院校学生毕业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
2.现场报名时填写《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资格审查表》(附件4),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3.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2023年5月20日10:00-6月2日19:00)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由工作人员依据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岗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相关证件资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通知在喀什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9日。
(四)面试(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4日)
按照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试讲(部分岗位需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评估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是否达到岗位需求,并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面试成绩在喀什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
(五)体检、考察(2023年6月22日-2023年6月28日)
体检工作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排名适时递补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自行下载《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考察表》(附件5),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考察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排名适时递补人选。
(六)公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7日)
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引进人员,报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喀什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
(七)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障
(一)工资待遇与学院在岗自聘教师工资标准同等。
(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学院提供住宿。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事项
(一)喀什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二)对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受有关工作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所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喀什技师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指定、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998-2305100
2.纪检监督电话:0998-25805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喀什技师学院
2023年5月20日
附件1: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工作岗位表_附件1.png
附件1: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工作岗位表.xlsx
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附件4: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资格审查表.xlsx
附件5:喀什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自聘)引进考察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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