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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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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金桥校区和团结校区,占地1000亩。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中专等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人。
 
  学校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艺术学门类下1个学术硕士授权点(7个研究方向),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9个研究方向),1个交叉学科硕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30个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其中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新疆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9月27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27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27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9月27日前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陆新疆艺术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站(https://rsgl.xjart.edu.cn/ZP)进行注册报名。
 
  3.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4.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代码册与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6.报名所需材料:《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后上传。
 
  7.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新疆艺术学院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2日。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4年10月20日24: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
 
  4.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核。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专业基本素质(说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测试内容:知识面、综合素质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分)。
 
  4.考试总成绩当场公布,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体检人选及体检工作相关安排。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艺术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艺术学院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如放弃岗位、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1.新疆艺术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察(含师德师风)和准入查询。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六)公示
 
  1.新疆艺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艺术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艺术学院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艺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艺术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新疆艺术学院纪委全过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xinjiang.gov.cn)、新疆艺术学院官网(www.xjart.edu.cn)、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https://rsgl.xjart.edu.cn/ZP)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均通过新疆艺术学院官网(www.xjart.edu.cn)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991-2583574
 
  报名咨询邮箱:xjysxyrsc@163.com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18599857620 万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991-2501292
 
  附件:
 
  1.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xlsx
 
  2.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pdf
 
  新疆艺术学院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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