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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人才招聘公告(二)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2年5月31日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位于东海之滨,坐落于温州湾新区(温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综合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一流。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4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

学校是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一等奖获得单位,首批教育部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省级实践育人示范基地,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全省高校首批党建示范群建设校,省级众创空间,省级退役军人示范就业创业基地,浙江省4A平安校园,市级高水平医养教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市级优秀校企合作人才工作站。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首位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百万人才聚温州”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学校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校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硕士研究生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引进计划及相关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计划数(含学校2022年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计划数)(见附件2)

(二)相关待遇

1. 人事关系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校编。若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或虽没取得硕士研究生资格但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和高级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参照事业人员管理,享受参照事业待遇。

2. 工资待遇按照温州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专业认定

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毕业院校特设专业、国外学历学位专业、招聘计划表内未列全的专业等,若专业名称不一致,经我校认定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相近或相关的,可接受报名应聘;具有企业行业工作经历且取得相关职称、技能等级证书的,取得证书专业须与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531日止。

2.提供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请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连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可通过电子邮箱、现场招聘会或到学校人事处投递应聘材料;相关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学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具体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若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学籍证明。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及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和简历评估

各用人单位结合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评估筛选。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者将不进入后续流程,用人单位将以邮件方式反馈,不再另行通知。

4. 组织考核

采用试讲考核+面谈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6月初另行通知。

5. 调剂

二级用人单位学历层次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博士研究生的需求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专业的优秀对象因故未被其他二级单位录用;或二级用人单位在招足需求岗位计划数后,对未被录用但特别优秀(考核成绩不少于80分)的对象有意愿予以录用,因而需临时增加用人计划的。如有上述两类情况,二级用人单位报人事处同意,可予以调剂录用。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录用对象。

6. 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着重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学科研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7. 核准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补充说明

本公告相关岗位招满为止,并且允许空缺。

注: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的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21231日。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硕士研究生+岗位名称。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电话:0577-865569590577-86533989(林老师 徐老师)

网址:http://www.zjdfp.edu.cn/

附件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应聘登记表

附件2: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计划数(含学校2022年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计划数)(见附件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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