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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2年上半年浙江绍兴文理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开始:2022年3月2日

            

报名截至:2022年3月11日


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及《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实施办法》(绍学院党办〔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其中招聘岗位起点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

3.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2日之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者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日之后出生);

5.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具有在业内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经历经验,能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者应在业内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能够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1

1

不限

本科:130502视觉传达设计 硕士研究生:135108艺术设计、130500设计学、1305L1设计艺术学

不限

专任教师岗位2

1

不限

本科:130201音乐表演、130202音乐学  硕士研究生:1302L1音乐学(扬琴方向)、135101音乐(扬琴方向)

专任教师岗位3

1

不限

本科:130201音乐表演、130202音乐学  硕士研究生:1302L1音乐学(竹笛方向)、135101音乐(竹笛方向)

专任教师岗位4

2

不限

硕士研究生:1304美术学(书法方向)、130101(1301L1)艺术学(书法方向)、1351艺术(书法方向)

书法篆刻作品在中国书协主办的展览中获奖,或入选三至四年一届的全国书法篆刻展、兰亭奖书法篆刻展、全国青年书法篆刻展一次及以上

专任教师岗位5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田径方向)

达到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

专任教师岗位6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足球方向)

专任教师岗位7(上虞分院)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1305设计学、1304美术学

不限

辅导员岗位1(上虞分院)

1

不限

不限

中国共产党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辅导员岗位2

4

辅导员岗位3

4

行政管理岗位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0301法学、0351法律

不限

实验员岗位1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0774(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773(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

实验员岗位2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070300化学

实验员岗位3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注:1.“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本硕就读期间曾任以下学生干部职务:全国、省、市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或常委;省、市、校、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校(院系)团委(分团委)副书记、部长;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班团支部书记。

2.“其他要求”中的获奖成果、取得的资格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入党时间、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3月2日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3月2日10:00-3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进入绍兴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apply.usx.edu.cn)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3月3日9:00-3月11日17:00。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绍兴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推出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可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sx.edu.cn/查询)。2022年3月14日16:00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根据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现场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3.打印准考证

开始时间:2022年3月23日9:00。

应聘人员在人才招聘系统中打印应聘报名表与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2022年3月26日9:00-10:30。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将于3月26日14:00之后通过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余岗位的笔试成绩将于4月15日之后通过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如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

A.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14:00-16:00。

B.应聘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者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00-11:00。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4倍确定,不足4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复审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硕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报名表、身份证件、入党证明材料(限辅导员岗位)、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限辅导员岗位)、获奖成果(限专任教师岗位4)、资格证书(限专任教师岗位5、6)、专业名称代码及方向证明材料(限专任教师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若在资格复审复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3月2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3.面试。

A.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面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同时携带术科水平测试所需相关用品参加术科水平测试,具体详见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术科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B.应聘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者面试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布成绩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A.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2022年3月27日17:30之后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B.应聘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者2022年4月23日18:00之后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四)体检、考察

A.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体检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B.应聘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者体检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复检者(特殊原因需提前向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提出书面报告),视同放弃体检或复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绍兴文理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进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管理,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8.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三)确定录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到绍兴文理学院报到,并正式上岗工作。逾期不报到或不能按期正式上岗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工作按最新要求和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安排如有调整,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

(五)咨询电话:0575-88341068、88342389;监督投诉电话:0575-88341828。

(六)通讯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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