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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秋季辅导员选聘公告

报名开始:2020-09-28

            

报名截至:2020-10-14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是一所应用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目前已经温州市政府同意拟申办转设为高水平应用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秉承温州大学“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办学传统,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是国家级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创设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创业学院。学院现下设8个二级学院,共有4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8000余人。学院转设后在校生人数规模将达到10000人,校园占地面积901.8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5.5万平方米。


  一、用编性质


  本次选聘的所有人员纳入公办高校报备员额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在瓯江学院转设后人事编制管理及聘用关系将转入转设后的公办学校。


  二、选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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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于国内“双一流”高校(请参考附件1)或世界排名前923的海外高校(请参考附件2)硕士研究生(辅导员岗位1不作此要求)。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温州市人才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10月14日。


  2、应聘人员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辅导员选聘报名表》(附件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辅导员选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同时将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选聘岗位+姓名”,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未按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则报名无效。


  3、其中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大学起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若为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1、学院在收到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后,将进行资格初审,若符合条件,将通过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请确保邮箱和手机号填报无误。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核


  应聘人员考核通过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如果本次选聘报考人数众多,考核方式增加笔试筛选,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


  2、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学科研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人才网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公办高校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聘用制。


  2、拟聘用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我院职称评聘文件执行。


  4、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报考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院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委(监察审计部)联系电话:0577-86680751。


  5、本公告中涉及年龄计算的均截至2020年7月1日。


  6、本次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人事部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


  六、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


  2、联系电话:0577-86680760  张老师  胡老师


  3、邮    箱:ojcxgb@163.com


  4、学院网址:www.ojc.zj.cn


  附件1:全国“双一流”高校名单


  附件2:国(境)外院校名单


  附件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辅导员选聘报名表


  附件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辅导员选聘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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