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兴教育学院公开选聘教育科研员1名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3年5月20日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教育学院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育科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要求
选聘岗位 | 选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 | 专业技术资格 | 教师资格 | 其他要求 |
教育科研员 | 1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中学教师资格(含职教) | 县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负责中学(含职教)教科研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文字能力较强(近五年曾获嘉兴市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含执笔) |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嘉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等所需资格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1.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嘉兴教育学院公开选聘教育科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87945995@qq.com,文件名为“教育科研员+姓名”。
2.报名材料
(1)《嘉兴教育学院公开选聘教育科研员报名登记表》(须提供由本人承诺签名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县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6)出具中学(含职教)教科研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证明;
(7)教育科研成果获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8)历年考核及奖惩情况扫描件(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嘉兴教育学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1.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选聘计划的1:8时,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
2.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聘计划的1:8时,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
(四)笔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公布在嘉兴教育学院网站,并由学院人事部门电话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第三名评定成绩并列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
4.在嘉兴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和教育科研管理能力。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公布在嘉兴教育学院网站,并由学院人事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学院网站发布。体检由嘉兴教育学院负责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教育学院网站(www.jxjy.com.cn)、嘉兴教育网(www.jxedu.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嘉兴教育学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嘉兴教育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选聘对象确定后,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嘉兴教育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二)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嘉兴教育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与本次公开选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学院网站,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咨询电话:0573-83838909(严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2868225(学院监察室)
嘉兴市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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