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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聘1名专职辅导员计划(第二批)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4-09-20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陕西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

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设限制,应为新疆籍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优秀,具有学生管理相关经验。曾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8.及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47171邮箱,并扫码填写报名登记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于9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成绩低于60(不含)分者,不再进入面试环节,不予聘用。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岗位技能、教师素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者,不予聘用。

3.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步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认为不适宜从事学校辅导员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得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和病史,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及资格条件复审。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应聘岗位的,学校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通过人员学校同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入职辅导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按《陕西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3]4号)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有关事项

1.学生管理经历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1)。

3.930联系人(人事处):雷老师,电话:029-38185308

附件:

学生管理(辅导员)经历证明(模板)、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4814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c.sntcm.edu.cn/rczp/qpjg/1072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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