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9月2日
报名截至:2021年9月24日
重庆大学事业编制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招聘公告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国家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重庆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是为全校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专业机构。心理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旨在普遍培养师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竭力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格局,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根据工作需要,心理中心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健康教育岗位。
一、招聘岗位
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招聘2人)
1.聘用方式
事业编制聘用,纳入辅导员系列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考核通过后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2.岗位职责
(1)心理健康知识教育。
(2)心理科普宣传活动。
(3)个体咨询团体辅导。
(4)心理危机预防干预。
(5)部门其他工作。
3.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最高学历为心理学类、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系统接受过心理咨询理论与技术、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伦理培训,能掌握常用心理学理论和实践技能,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及实践经验;能熟练操作常用心理健康教育软件、常用办公软件及文献检索。
(4)年龄要求:取得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0岁(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证或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师优先;取得博士学位者优先。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者2021年9月24日前登陆重庆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recruit.cqu.edu.cn),按照招聘系统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进行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应聘者有以下情况之一,本次招聘不接受其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者。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在招聘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整合为1个PDF文件),形成文件时请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
1.个人简历(按附件2模板填写);
2.本科(第一学历)毕业证书;
3.学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5.硕士学位证书;
6.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如有);
7.博士学位证书(如有);
8.党员证明;
9.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高校);
10.心理咨询资质相关证书(如有)。
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最高学历毕业、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在读证明。
不按上述要求报名和上传附件者将影响聘选结果。
(二)初选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二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选,初选比例为1:10,其中,初选确定人员中男、女比例原则各50%,最高学历为同一高校比例不超过50%。
(三)笔试
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分为两个科目:
科目1:心理学基础知识
科目2:心理咨询技术与应用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
根据应聘者履历评分和笔试成绩之和按1:4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复试人员中男、女原则上原则比例各50%。
(五)公示、审批
(六)入职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履行入职手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其它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者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人事处(招聘流程咨询)
胡老师023-65103640
电子邮箱:zhaopin@cqu.edu.cn
重庆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招聘岗位咨询)
梅老师 023-65120107
电子邮箱:psy_help@cqu.edu.cn
重庆大学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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